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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31 12:05浏览: 794 次

侵犯名誉权 奇虎被判赔偿十五万

刚刚与竞争对手“雅虎助手”互诉,各赢一场商业纠纷官司之后,二十八日在海淀法院,“360安全卫士软件”因认定“CNNIC中文上网”为恶意软件,被法院认定为侵犯中科院信息中心名誉,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十五万元。

  据知,自去年六月以来,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际公司)在其奇虎网上发布的“360安全卫士软件”将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下称中科院信息中心)发布的“CNNIC中文上网”、“CNNIC无忧上网工具”软件列为恶意软件,并提示用户“立即删除”。

  此外,三际公司在国内多家综合门户网站上发布声明指责该中心软件使用的“FSDINLINE HOOK技术”为“一种极为恶毒的病毒技术”,并每周在全国媒体发布的“恶意软件播报”,将“CNNIC中文上网”、“CNNIC无忧上网工具”软件的卸载量列出。

  中科院信息中心认为,三际公司直接攻击该中心的名誉,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将三际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际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三百一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际公司对中科院信息中心实施了负面的评价,但并未举证该中心生产推广的“CNNIC中文上网”和“CNNIC无忧上网工具条”应得到该负面评价。

  法院在调查中还发现,安全卫士软件会针对一个名为“CNNIC”的文件夹运行查杀恶意软件,即报发现CNNIC恶意软件残留,并将该文件夹及其项下的全部文件夹删除。法院认为,这种行为明显系只要有“CNNIC”就列为恶意并删除,而不是正常的发现问题进行查杀。

  在判决书里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当前的恶意侵权行为和不真实信息发布给被侵权人以至于整个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损害。”据法律人士透露,在名誉侵权案中认定被告“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损害”的情况比较少见。法院强调,司法裁判的目的在于给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以抚慰、赔偿救济,更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因此,法院认为三际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中科院信息中心名誉权的侵害,判令三际公司在自己经营的网站和三家全国性报刊上向中科院信息中心赔礼道歉,在自己经营的网站上登载赔礼道歉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并赔偿经济损失十五万元。

  CNNIC代理律师谢冠斌表示:“北京二中院、北京高院、海淀法院近期在奇虎与阿里巴巴、百度的侵权案中的对奇虎屡次判罚,表明那些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恶意炒作诋毁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对此,奇虎网总裁齐向东则表示,不服诉讼结果,“将上诉到北京市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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