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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6 21:37浏览: 893 次

视频网站:酝酿播客生存方式

比尔·盖茨曾在2006年达沃斯经济年会上预言:“未来五年,互联网视频必将为传统电视业带来一场革命。”美国视频网站Youtube的成功,刺激了中国视频网站的飞速发展,短短两年时间,国内涌现出的大大小小视频网站已经超过300多家,其中包括视频播客、P2P下载、视频分享、视频搜索等多种形式。然而,对于绝大多数本土视频网站而言,由于政策、版权以及盈利模式等方面的限制,它们注定不可能简单复制Youtube的神话。“生存还是灭亡”——亘古的拷问再次摆在了国内视频网站的面前……

2007年3月16日,一家拥有自己的网络主持人、网络记者并自办节目的网络电视台被国家广电总局查封。

这家名为“中国国际中文电视台”的网站,是今年以来第8个被查封的视频网站。查封的原因,一是“自设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二是不具备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006年10月,美国著名视频娱乐网站Youtube被谷歌公司以16.5亿美元收购,该视频网站提供各种视频短片的共享和搜索,每天的视频点播量超过1亿人次。一时间视频网站的风头无人能及,也引发了风险投资公司对国内视频网站的热捧,“六间房”、“土豆网”等一些国内知名的视频分享网站共获得了将近1亿美元的风险投资资金。然而,就在国内视频网站日趋红火之际,广电总局出台一系列文件,要求视频网站必须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才可以从事视频服务。而且,任何在互联网上传播的音视频文件都要受到监管。

版权:视频网站的“死穴”

早在2003年,广电总局就颁布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并确立许可证准入制度;2004年,再次颁布修订版;但直到2006年底,才开始正式出手监管。目前,广电总局已颁发的180余张许可证中,多数授予广电系统下属网站,少数授予电信和门户网站,其余都在等待广电总局的审批。监管的加速,让国内大多数视频网站面临生存危机。

就在互联网将整个世界浓缩成微缩景观的同时,也把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悄悄遗留给“网络视频”产业。现有视频网站大部分是依靠UGC内容(用户分享内容)而疏于监管,为“侵权”案件打下了伏笔。Youtube就曾遭遇美国传媒业巨头维亚康姆公司的指控——Youtube网站发布的逾16万个视频片段侵犯了维亚康姆公司的版权,索赔10亿美元。2007年春节联欢晚会之后,央视也向多家未获得授权的视频网站发出侵权警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80%以上的网络视频内容是未经正版授权的。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收视率”高的节目的版权,包括电影、电视节目、专题片,他们或者买不到,或者没钱买。也有一些视频网站从创立之初就坚持购买版权。显然,这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和内容提供商的支持。Youtube以17亿美元的高价被Google收购后,就开始了马不停蹄的版权谈判之旅。但今年3月初,据《纽约时报》报道,由于与传统电视媒体在广告分成上谈不拢,Youtube的行动收效甚微。

一些视频网站通过盗版成功吸引人气之后,却引发新的问题。几乎零成本的节目导致该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盈利模式模糊。目前,很少有视频网站探索出成功的盈利模式。一方面是海量的视频内容需求对应高额的版权成本,一方面是模糊不清的盈利模式,最终将陷视频网站于入不敷出的尴尬境地。获取版权,真的会扭转网络视频产业的乾坤吗?

联姻:视频网站的“新生”

当视频网站还在苦苦探寻发展模式之际,一种崭新的视频网站生存模式出现了。近日,“六间房”视频网站与凤凰卫视旗下的“凤凰网”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六间房”将为“凤凰网”搭建功能强大的视频分享频道,同时全面引入凤凰卫视庞大的节目内容;双方还将进行凤凰卫视节目在彼此站内视频分享模式下的广告销售。这样,视频网站就可以在不提高版权成本的情况下,安心考虑盈利问题了。

将凤凰卫视内容进行基于视频分享模式的呈现,六间房CEO刘岩将其称之为“电视2.0”。与传统电视的收看模式相比,虽然都是电视节目的呈现,但电视2.0的播放终端是电脑,区别于传统的电视机。电视2.0播放设备的变更,导致播放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从默认的客厅,转移到了书房、卧室、办公室、网吧等多元环境当中,进而导致分享和交流的方式随之变化。以往传统电视是在客厅以家庭为单位的集中观看,分享交流伴随着观看同步发生。电视2.0则不同,由于电脑屏幕本身的特性,以及观看环境的变化,限制了集中的统一观看,取而代之的,是基于网络自身特性的,更为强大的互联网评论功能以及结合即时通讯、email、博客嵌入等多元化的新兴分享方式,从而大大拓展了交流的渠道和范围。再从使用心理上分析,传统电视多是被动式的收看,而在电视2.0的概念下,观众可以利用web2.0突出的标签、搜索等核心技术,轻松实现按需点播,通过排名和节目相关性推荐,选取最优的、符合自己个性化品味的节目来观看。另外从传播方式上看,传统电视是以台网为核心的中心辐射形传播,而电视2.0则是以口口相传,并以每一位观众为节点的互联网传播方式为主。

根据此次合作,“六间房”将着手为“凤凰网”搭建基于标签、节目搜索、节目分享的视频分享频道,并联合“凤凰网”一道,进行该频道的广告销售。凤凰网首席运营官李亚表示,区别于其他展现方式,视频分享有其独特的魅力,特别是加强了以用户意志为核心的观看和分享功能,可以带来全新的广告搭载形式。而对于合作方来说,显然意义也很重大,通过对凤凰卫视资讯、实事、评论、娱乐众多节目的引入,“六间房”能够拥有数千小时的海量视频资源。这种庞大的片源优势和视频分享特有的传播能力,为广告搭载提供了空间,随着视频节目的积累,这个“长尾”的能量将越来越大,传播效能越大,广告优势越突出。

业内专家认为,传统的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有很多互补性,二者的合作将会产生共赢的结果。电视媒体有强大的辐射力,拥有大量的用户,视频也较为清晰。但电视节目只能在某一时间播出,往往需要用户耐心等待,在观看时,用户仅仅是被动观看,很难进行交互。而网络视频尽管初期用户较少,缺乏版权作品。但用户可以随时观看,还可以与网站上其他的用户交流,甚至可以上传自己的作品。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合作将弥补各自的缺点,让用户得到最佳的用户体验,并获得最大的效益。

播客:如博客般让大众“上瘾”

视频网站也称“播客”。播客与博客的主要区别在于,博客通过互联网所传播的以文字和图片信息为主,而播客传递的则是音频和视频信息。播客颠覆了被动收视的方式,使用户成为主动参与者,同时让用户对视听内容和收视时间拥有了更大的选择,是典型的Web2.0方式。一般来说,视频网站分为视频点播和视频共享两大类,视频点播是一种点到面的传播方式,更类似于传统的电视台,或者说就是现如今的数字电视。视频共享是一种点到点的分享模式,更符合Web2.0的精神,宣扬个性化的内容。

不管技术层面上有怎样的进步和改变,如果依然采用目前的点播方式,那么视频点播将无法有大的发展,仅仅成为传统电视的一种网络延伸。这种简单的延伸不会给视频网站带来新的机会,仅仅能够在短期内赚取一些收视率,或者成为电视台的网络营销商。但这并不是说视频点播就真的没有机会。由于互动性的差异,视频网站可以将点播服务进一步发展,创造一种以点播为中心的互动娱乐模式,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

视频共享则是完全区别于传统电视的一种新的视频娱乐模式,其对大众的娱乐意义就像“卡拉ok”的意义一样,甚至更深入。当传统电台、电视台无法提供机会的情况下,“卡拉ok”给予每个人体验歌星的感觉和享受音乐的快乐。视频共享同样给予每个人展示自己的机会,让每一人享受一种新的娱乐模式和成功模式。无需证明,视频共享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如何享有这块市场,是众多视频网站必须努力探索的。从目前的视频共享来看,绝大多数还处于自娱自乐、孤芳自赏的阶段,无法形成娱乐潮流,因此难以实现产业效应。视频网站必须发挥引导作用,将自娱自乐的陶醉模式迅速地导向万众瞩目的共享潮流,实现产业模式。而开发出交流平台的基础服务或者外延服务或许将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盈利模式。

如同当年博客的走红,以快车道的方式影响了成千上万的网民,而播客及视频分享则大有稳超前者并予以取代的趋势。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众视频分享网站正在不计成本地从各个有利方面下手,默默扩充内容,低调网罗各色人才。因此不论门户网站也好还是小视频网站也罢,都在前进中探求着发展之道,更似乎在有计划地酝酿着掀起一场互联网行业Web2.0的视频风暴,让播客的概念铺天盖地地席卷到每一个跟视频有关的行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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